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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有一辆北京牌子小轿车,长期借给亲戚用,借之前我们签过一张协议并且公正,就车子使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由他承担,我想知道假如该亲戚发生车祸导致人死亡,如他积极赔偿我是不是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和赔偿呢?如果他逃逸,所有的责任都是我来付吗?

交通事故
2014-02-14 15:09:0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最好办理过户手续,避免以后的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实际的使用人承担责任的
  • 车主无责任。
  • 建议最好过户给他。
  • 你好,如出现重大事故,在亲戚无能力赔偿时,你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 您好,由驾驶一方或者使用方承担责任,如使用人没有能力支付或者潜逃,由车主承担垫付责任
  • 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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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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