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另外两人一起开了一个店,他们投的钱多,我投的钱少,但是要在店里面负责经营。所以盈利分配是他们一共70%,我30%(盈利分配大于出资比例)。如果关店的话。在没有外债的情况下,剩余资产少于当初的投资,他们可以要求我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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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盈余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来执行(以合伙协议约定的为准),如果你在经营过程中有有故意或者是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损失的,你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过失造成的经营亏损的,你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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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过错导致他们的损失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你赔偿的,当然也需要视你们的合伙协议的具体约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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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不可以的。合伙的特点之一在于共担风险,如果没有相关情况的明确约定,那就是按比例来承担这个损失,并不能要求你一个人承担全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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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