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结婚6年,婚后有一女。婚后我们都和我的父母一起个体经商。生意所得的钱都是存在父亲名下,生活的开销也是父亲支付。有一新房,商量证件上写我母亲的名字。妻不同意,要求添加她的名字。请问她有这权力吗?在没有她名字的前提下,离婚她能分房产吗?能分多少?能分账户上是我父亲名字的财产吗?妻之前在父亲名字的账户里取过2万元?有她的亲笔签字,离婚时能以父亲的名义要回这笔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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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没有对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妻子和您又与父母共同生活,那么婚后共同经营所取得的财产就是家庭共有财产。即便经营所得财产都存入您父亲的账户,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只登记您父亲一个人的名字,都改变不了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您的妻子作为家庭成员,有权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您的妻子并非您聘请的工人,妄图离婚时妻子不分走一分钱既不现实也不人道,即使是工人也是有工资的,何况为您生育了子女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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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内部的事情建议你们协商解决。如果离婚的话,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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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和父母财产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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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时要依法分割的.【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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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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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