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厦门市集美区一家车行公司上班,我是14年的1月1日入职,2月15日辞职,在职期间属于试用期,我没有跟他签订合同,面试的经理跟我说试用期是两千块一个月,现在都三月份了,工资还不发给我,别的员工工资都已经到账,我有去集美劳动局投诉过,现在我咨询如果要告他,需要准备什么。(在职期间公司没有按排我打卡,但是每天早上都有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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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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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那此时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老板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时候,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通过这样的方式,也可以让老板尽快的补发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要是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即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的,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也可以收集在单位上班的证据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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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那此时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老板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时候,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通过这样的方式,也可以让老板尽快的补发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要是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即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的,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也可以收集在单位上班的证据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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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那此时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老板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时候,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通过这样的方式,也可以让老板尽快的补发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要是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即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的,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也可以收集在单位上班的证据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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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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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