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即将结婚的80后男士。在6年前我的父母给我买了一套婚房,当时是70万一次性付款,后花费15万装修,这85万全部是我男方给的钱。当时房子写的是我父母的名字。现在要结婚了,女方提出在房产证上加我和女方的姓名。那么我想请教一下律师,如果离婚,女方是不是可以分得1/4的房产,这1/4是多少钱的1/4,是按当时的70万房价算,还是按离婚时房子实际的房价算,包不包含装修的15万??有没有办法规避女方分1/4的房产??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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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规避财产分割的风险,当然不能在房产证上随意增加产权人。只要添加,必然有其相应份额的产权。分割时应按离婚时的市场价值(含装修)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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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规避财产分割的风险,当然不能在房产证上随意增加产权人。只要添加,必然有其相应份额的产权。分割时应按离婚时的市场价值(含装修)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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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写了女方的名字,就由女方的份额。如果离婚时分割,是按照离婚时的价值,包括装潢费用计算。想规避就别写女方名字。写上了就不能规避!
追问:如果和女方签订协议,说明离婚女方只可以分购买时房价的1/4,这种协议有没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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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写了女方的名字,就由女方的份额。如果离婚时分割,是按照离婚时的价值,包括装潢费用计算。想规避就别写女方名字。
追问:如果和女方签订协议,说明离婚女方只可以分购买时房价的1/4,这种协议有没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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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规避财产分割的风险,当然不能在房产证上随意增加产权人。只要添加,必然有其相应份额的产权。分割时应按离婚时的市场价值(含装修)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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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