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本月3号在广东少儿电视台看见**(家庭用榨油机)的广告,随后就通过广告上的电话订购了一台,5号快递就送货到家。货到家后8号我就开箱试用,就发现这台机器不能用,出油处和出渣处出来的都是含油的渣,马上我就打电话找商家。8号是星期六根本找不着人,直到星期一打了无数次电话才有一位女同志接了电话,她要我再用机器打核桃试试,于是我又用核桃榨,这次情况更差,机器还是两边出含油的渣,而且2—3分钟就停机,3两核桃开机3次还剩一半,我又将这个情况告诉他们(又打了无数次电话。),我提出退货,一位男士答复我说退货程序要走72小时,并且要交100元人民币,我答应了他。今天已经过了80多小时,我怎么也找不着他们,他们的电话一接通除了是音乐之后就是机器说工作人员很忙我们会给您回电话的,但是我从来就没有接到他们的电话。这样一个全国知名企业,用这样差的产品来欺骗消费者,而且售后服务以一种欺骗方式进行,叫人不能理解。我们希望消协为我们调解,把这个不能用的产品退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