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初跟二房东签了四个月的租房合同外加一个房租押金,住到了三个月后,二房东跑了,,,剩余房租和押金自认倒霉。。后来大房东来了,重新签了三个月,说押金就不要我们的了,还说他是通过中介跟二房东的哥哥签的合同,说什么要等三个月时间到了通过中介还是可以找到他哥哥把钱要回来的。。。重新签合同的时候,协商好的房租是包括水电费的,,算好后,当时就给他钱了,现在两个月了跑过来收水电费,还说他跟二房东签的合同到11月底就到期了,之前的水电费欠交就不找我们要了,11月之后的水电费要我们出,还有协商之后租房的水电费还要交,说他不知道水电费这么高,当时没有答应我们。。。。好后悔,,当时看他人不错,跟他老婆一起来的,自称之前是这块的村干部什么。。。当时协商好包水电费,我让他在合同上面备注一下,他说这没事,,什么会承认的,,结果我今天拿出合同一看,上面就只有水电费三个字。。。他来收钱的时候说要我拿出凭证,之前的钱没影,现在说必须交四个月的水电费。。。我可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