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在上班时间内接到公司的出车任务,回公司的途中,由于下雨路滑,一辆摩托车摔倒后碰到我的车子,在他摔倒时我已经停车了,他车摔倒滑了点路程才碰到我的车,地上有明显划痕,交警也拍照取证了,由于摩托车主脚踝骨折,交警说人受伤了车子就得扣下。摩托车主没有摩托车驾驶证也未戴头盔,还载了一个人。另一个人毫发未损。但交警判决时说小车碰大车,大车负全责。请问有这样的依据吗?保险公司只赔偿医疗费的80%,剩下的20%还有受伤家属提出的误工费营养费什么的,全部加起来我半年工资都不够赔。我和公司有签合同,请问公司要承担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