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拆迁签字前,政府提出去抽多层的安置房只要抽150平米大套就配一车库,地上面上均有。如今字也签了,房子也装修入住了,车库不够了只能抽签37户只有11户有,我们不认同现在政府就以拆迁时有份合同签了为由,内容意思是在多层安置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就不予车库。就是比如一家有6口人,每人50平米,拿150平米刚好3个人的面积拿了就没了,也含百分之五十,如是5个人就有的。我们在签字的时候并没解释,而且签那张合同的时候也并不知情,到现在才知有那么份合同。请问我们如何得到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