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从未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我公司一般是当月25日关账。现在已经是3月21日了,但是1月份工资还没有发放,2.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公司也没有购买社保。现在公司因经营不佳,需要裁员,那么,我们没有购买保险的人也就是没有失业保险金。3.公司违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加班费从来没有按国家规定支付过150%,节假日200%.4.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应该是一式两份,可是我们自己的没有,公司就有方便把合同内容变换.5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没有经济补偿.6.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绩效奖金待遇没有,公司设置的绩效奖就是一个月公司2000元以上,扣款200元,3000元以上扣款300元作为绩效奖金.其实这部分是属于员工的自己的工资.并且绩效奖要到年底才给予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