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司为汽车销售公司,不久前我受我司市场部经理(既我上司)指使与公司及客户签订鸳鸯买卖合同,涉案金额达到2200多万元,然而我上司通过某种手段将这2200多万元拿走潜逃,我司发现后,通过法律手段立案侦查,随便将我上司捉获,通过侦查,公司知道我受领导指使并没有主观意愿去签订合同,也没有收获一分钱的利益。但现在公司说要通过内部方案解决,条件是要我缴纳5万元罚款,罚款名目是因为我的行为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需负民事连带赔偿责任。不然的话就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我想问一下公司这做法合理吗?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不赔偿或减少赔偿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