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 前天我深圳快递到郴州 ,收件地址:是郴州市某某路XX教育旁边某某店 某人收 ,快递公司直接发到你们XX 他们还把字给签了并且把我快递拆毁,我不清楚里面少没有少东西,但是他们的行为却是严整侵犯个人公民权利 ...并且后来某并没与本人说此事且没有说道歉....
前者**速运公司快递员在没有确认收件人是否属实情况下!委托他人签名导致快递被拆事
件,鉴于欺犯公民个人权利隐私权 固强烈要求**对XX快递门事件做出合理解释。
作为后者他们XX教育工作人员在清楚己方非收件人情况,在没有当事人允许情况私自签收**快递件并且将快递件拆解件!其行为不齿....导致侵犯公民合法的隐士权利及个人权利! 对当事人做出了心理伤害!
其行为作为教育事业者最基本的道德操守 最基本的信义都荡然无存!何为去育人? 故此本人要求XX教育 对当事人做出公开道歉. 请问我该那样去做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