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3.4号期间,我老婆在一家衣服店经营销售,碰巧那天公安机关查盗版光碟,我老婆刚好上洗手间出来,站在光光碟旁边,被执法人员误以为给抓去了,后来刚好我老婆在怀孕期间,后面就用他同事取保担保,后来就出来了,现在联系到我们了,公安机关说要重新侯审,叫我们去录资料,但到现在已经快一年时间,我小孩都快两个多月了,请问有该好的处理方法。本人将好好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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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若人已经被刑事逮捕,家人与朋友们是不能见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你们要及时请律师去会见他,与他面谈,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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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去彻底跟踪和处理。如果不知道公安机关是什么态度,那么很难处理清楚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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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解释说明,具体法律问题可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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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来就是冤枉的,有什么好怕的。警方抓错人,可提出国家赔偿,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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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恰巧“站在光光碟旁边”,应该是能够说得清楚的,可请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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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处理,要求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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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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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公安澄清了事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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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充分的证据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轻易扣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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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公安部门配合调查,光碟如不是你老婆卖的,向公安澄清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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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请律师帮助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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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