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的人员,在北京亲戚家住着,这不要办理母子健康档案,需要的证件办好了,就差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但是居委会就是不开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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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一般无法核实你与房主的真实关系,所以可能会要求你提供租房合同,缴纳房屋租赁税才会开具,如果你们是近亲,可证明的情况下,试试居委会会不会给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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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如何办理 关于居住证办理的条件,各地也是不一样的。以郑州居住证为例,居住证办理对象为没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想在郑州市暂住三十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在七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拟在暂住地居住三日以上三十日以下的,应在三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 郑州居住证办理的条件还是比较宽松的:暂住人员办理《居住证》只需提供近期两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暂住地派出所就可免费申领《居住证》,有效期一年。暂住人员凭《居住证》可以办理子女就学、办理驾驶证件及免费参加计生生育检查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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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流动人口应办理居住登记: (一)拟在义乌市居住3日以上的非义乌户籍的人员,应当在到达我市3日内到各镇(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站)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在15日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二)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居住的人员、在医院住院就医的人员、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或培训的人员、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应由相关单位、机构负责办理居住登记,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信息报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部门。 (三)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的居住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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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派出所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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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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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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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不给开具居住证明应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反映,取得办事处帮助。
生活中办理业务的时候,有的单位会让你出具居住证明,那么这个居住证明去哪里开呢,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呢,现在的外来务工人员很多,而且为了子女上学,很多的单位都需要让外来人员提供居住证明,这是居委会的正常工作。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②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③调解民间纠纷;④协助维护社会治安;⑤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⑥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印章管理工作的意见》(京民基发[2003]429号):第二条第二项“社区居民委会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用章范围:1、居民居住证明。2、居民是否健在和在家正常死亡证明。3、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手续的证明。4、其它相关证明:独生子女、养犬、政审等。若超出上述规定范围且在街道办事处权限范围内的,社区居委会应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批准后使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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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