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把应由单位承担和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的钱全部从个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未足额发放给劳动者工资,这种做法算不算克扣工资?谢谢律师。2、.以这个理由辞职,单位应该给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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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纳社保是单位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单位把其自身也应该承担的社保费用从您的工资中扣除是违法的。2、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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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用占工资比例不是100%,如果单位以扣发保险为由不予以支付劳动报酬是违法的,此外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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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费用占工资比例不是100%,如果单位以扣发保险为由不予以支付劳动报酬是违法的,此外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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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是单位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单位把其自身也应该承担的社保费用从您的工资中扣除是违法的。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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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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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