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我舅有一套集资房 我跟他买了 给了他转让费套房的全部费用我已经付清!当初没有签任何合同 现在我舅同意是我的 而且跟我补签了合同!问题就是舅妈不同意 她说套房是夫妻财产她也有份 而且偷偷去套房装修完了 请问我怎样才能拿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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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对集资房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属于福利住房。为什么说是福利住房呢?因为集资房的土地是有单位提供的,这导致集资房的建房成本就大大降低,房价也随之降低。正是因为集资房属于福利住房,所以法律对集资房的产权和集资房转让的条件做出了特殊规定: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集资房适用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并同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因此,转让集资房的条件是(1)购买超过5年;(2)缴纳土地收益价款。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集资房才能转让。
因此,你签订的合同很可能无效。
追问:那我们签的合同如果没有效 我怎么维权 房子我已经交完全款 转让费也给了对方。但到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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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有证据证明你是善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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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系善意取得,可以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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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其他证据,可以证实系善意取得,可以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追问:我现在的证据有当时交款全部的发票 发票名字是我舅的。协议书是刚跟我舅补签的 不知道有没有效。全部的亲戚都可以做证人
追问:如果我上述赢得几率高不高。现在她还来装修我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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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还有问题要了解才能给你明确答复,最好电联或当面详谈
“有困难找我,乐于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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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