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初七,我母亲在上班途中,过人行横道的时候被急速驾驶的中型货车撞伤住院。交警处理现场时,取证判定肇事司机全责。母亲住院检查结果是下肢多处软组织挫伤,膝关节做了关节镜手术,膝盖处半月板切除,韧带修复。母亲至今都还杵着拐杖。请问这种情况赔偿的范围有哪些?能否评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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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上班途中还可要求工伤待遇赔偿的,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索赔,你母亲这个伤情是能够构成残疾的,同时也可要求交通肇事方赔偿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以维护合法权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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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赔偿需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及伤者的伤残等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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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伤残后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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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所引起的工伤启动工伤保险赔偿程序的同时受害人享有起诉侵权人要求赔偿的权利。即在接受工伤保险理赔之后,仍然可以接受侵权人所支付的民事侵权赔偿费用,双方互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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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后期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等。但具体需要根据合法鉴定结论和其他证据详细确定、计算。 交强险12万赔偿范围内的全额赔偿。不足赔偿的剩余款项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 后期赔偿具体按鉴定结论详细计算,建议积极聘请律师参与案件委托鉴定获得较高结论。可以要求对方司机车主和投保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我所经常处理该类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其尽快获得较高赔偿数额。武汉专业交通事故案件律师。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或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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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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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评残,十级能上。赔偿范围除残疾赔偿金(最多的一项费用)外,其他的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等。建议委托律师,毕竟属于较专业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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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行伤残鉴定的,然后根据鉴定结论等才能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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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以伤残等级评定结果为准,但评级后方能计算出具体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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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评残后按残疾等级向车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还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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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能评残的,可以同时按工伤有交通事故赔。有其他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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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评残的,可以起诉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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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