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三月二十号辞职,单位每个月15日发放工资,四月十五日让前公司老板发放三月份工资,老板说等两天,到今天21号仍旧不给结算工资。工资都是打到银行卡上,2013年12月-2014年3月份的劳保都投上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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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支付未发放的工资。并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需要律师帮忙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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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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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是协商不成了,你可以选择去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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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33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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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不发,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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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