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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留下一处房产,没有遗嘱。共有四个继承人。经协商由儿子继承,另三个继承人放弃继承,需到公证处做个遗产继承公证,但其间一个继承人病重已完全丧失行为自主能力,无法到公证处签字。问这种情况可否让其家人代理做公证呢?

继承
2014-04-22 18:58:19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一般无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 是可以的!
  • 需要先指定监护人,由他的监护人去办理
  • 虽然病重但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别人是不能代为行使权力的,除非先鉴定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才能由其监护人代为行使权力
  • 可以指定监护人办理。
  • 可以让律师上门做律师见证
  • 监护人放弃被监护人的遗产继承权基本不可能。可以考虑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 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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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