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结婚5年了,现在由于性格等原因,决定协议离婚;双方也都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出现了一些分歧。
我们没有孩子,只有1套在北京大概价值300W的房产(还有100W按揭未还)及1部价值17W的汽车(刚买1年多的新车)。
当时买这套房子的首付是我家和她家两家父母分别出的,我家出资总额66W(其中60W有当时给原房主的转账凭条,3W有当时汇给妻子银行卡的银行流水记录,另3W是取现给的所以没有证据),她家当时买房出资20W(应该有汇给妻子账户的银行流水);买汽车时我家出资6W,她家出资5W(都是汇到妻子账户上).
现在我主张的分割方式是:
1.房产部分分割方式“首先归还银行贷款及返还双方父母的钱,剩余部分我俩平分”;2.汽车部分我只要求返还我家的6W,车归她所有。
但现在她家要求所有财产都直接平均分。
问题一:请问我们这种情况,法律上应该如何分配?如果诉讼哪个更容易胜诉?
现在由于我们双方都没有足够的财力留下这套房子,而且现在这套房子还不满5年,不便卖出,因此我们计划先领离婚证,财产问题先搁置一年,等明年房屋够5年时再做处理。在此期间她希望我搬出去住,她自己住这里,并自己全额承担房贷。(补充说明:前4年的房贷基本都是我来还,由于当时银行登记的还贷卡是她的,而且每次我都是提现金给她,所以没有什么证据能证明是我来还的。)
问题二:我们这种搁置矛盾,先领证的做法是否可行?
问题三:如果可行,我们在写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问题四:如果等明年我们处理财产时我是否还可以按照我要求的方式去进行分割?
以上是基本情况,请大家不吝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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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时,主张分割共同财产,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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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确权。然后进行分割。建议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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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会根据双方的举证的证据情况判定。财产可以先不处置,但我认为签订协议约定对你更有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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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确权。然后进行分割。建议委托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需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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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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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