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56岁,和朋友一起报名参加西安到北京的旅行团。在第二天旅游途中癫痫发作,朋友联系了120,但是由于急救车到的时候病情已好转,就没有去医院。旅行社要求签订“后果自负”的协议,否则拒绝继续跟团继续旅游。父亲签订了协议,并完成了后续两天的旅行。在整个行程结束返回西安的卧铺火车上,早上六点半朋友起床时,发现爸爸已经无法叫醒浑身冰凉,随即进行了简单的急救并联系120,初步判断是心梗.120到达就近车站接到父亲时,已经经过了近一个小时,救护车上就认定死亡。最后认定院前死亡。后续发现旅行社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但并未要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旅行社称自己完全无责任,请问家属是否可以追究其救助不当等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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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旅行社签订的后果自负是无效免责条款,作为您父亲的家属有权有权旅行社赔偿追究它的责任,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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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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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旅行社签订的后果自负是无效免责条款,作为您父亲的家属有权有权旅行社赔偿追究它的责任。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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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旅行社主张赔偿,感谢您的咨询,可以电话详尽咨询以便于给您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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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旅行社签订的后果自负是无效免责条款,作为您父亲的家属有权有权旅行社赔偿追究它的责任。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依法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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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