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三兄弟,我最小出嫁已婚,育一子一女,岳父母健在,年以65岁,育一子二女,长子痴呆未婚,年以40岁,生活不能自理,需家人照顾。小女已婚出嫁,长女和我已婚。现我父母均在,育三子,年以70岁,身体键康欠佳,父亲有3万6保险金,母亲无任何经济收入,故三子共同协商自农历2014年正月初一起长子和二儿子每人每年向母亲付生活费2500.00元。并随当地生活标准逐年提高,我由于是以出嫁上门,结合我的实际家庭情况,同意我不向母亲付生活费,以及父母亲生老病危等一切费用。而今已是农历2014年4月上旬,长子和二儿子仍未向母亲付生活费,由于父母亲长期夫妻关系不和,母亲生活无着落。母亲多次向长子和二儿子讨要生活费,长子和二儿子均找理由不给,理由是我未向母亲承担生活费,请问我母亲和我现在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