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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结婚三个月,为一点小事闹情绪回娘家一直不回,我多次去她家请她也理,我父母去请她和她家人也不理。现在感觉不只是是赌气的样子,也不提离婚二字。如果离婚我能否要回我送去的十万彩礼钱和买的首饰?

婚姻家庭
2014-05-12 20:09:12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有证据证明你给付后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