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在一楼,2014年4月11日发现饭厅灯口漏水,沿着灯具滴水下来,由于从电线端口漏水,危险度较高,物业防水看过后表示要用排除法来确认哪里漏水,租户表示主卫不做使用,厨房的话正常使用,但我们的漏水事件在整个4月都是晚上10点以后, 防水师傅表示极大可能是楼上洗手间漏水,楼上租户表示他们使用洗手间洗澡的时间是晚上8-10点,但租户不承认是他们漏水,业主在外地,物业和我电话联系他时开始也不承认,后来说委托租户来看和处理,联络租户下来一楼看过两次,态度恶劣,头一次说垦丁是电线管的问题,第二次推翻之前说法,说是楼板问题,建筑质量问题,我建议根据防水师傅的说法,在他家洗手间大量放水来确漏水位置,被拒绝,称不用,自己稍微处理再看看,然后时逢五一假期,不确定是因为他做了简单处理,还是他家假期期间常住人口由5人变2人,有一周时间没有滴水,5月9日晚继续漏水,愈来愈严重的趋势,再度联系物业,物业联系业主不接电话,联系租户答不是人家漏水,死循环状态,但漏水已超一个月时间,请问起诉到胜诉需要如何操作?耗时多久?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