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12.9号因损坏公私财产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后被判拘役4个月..于2014.4.8号释放在被捕之前单位主管知道我在 派出所接受处理.在我释放后才知道单位于2014.2.28号单方面与我解除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我该如何维权.我该得到哪些.并且我在工作期间受过9级工伤.并且我在工作时.每天的工作时间都超过8小时.每周只休息1天我能否拿到加班费.:往哪位好心律师帮我解答我在单位工作6年多.谢谢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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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加班费赔偿。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询,本律师将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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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加班费赔偿。。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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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加班费可以主张,但经济补偿估计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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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到工伤的赔偿,如果有证据,可以拿到相应的加班费。 经济补偿金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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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事拘留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你的工伤补助是需要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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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