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遇到个麻烦,想寻求您的帮助。事情是这样的:我本来想从别人手里转入一个小学生托管中心(这个托管中心是没有任何营业执照的),一开始跟那个人谈的转让费是10万,为表示诚意我先付了6万元的费用,然后她签了一份收据给我,但是她却不是用她自己的名字签的名(由于我们的疏忽,没看她的任何有效证件,包括连她的名字是写的她妹妹的,我后来才知道)可是后来我觉得接不下手,就跟她说想终止交易,我们一直没签合同,她也已经口头答应说退款,可是之后一星期她就拿着6万快消失了,以各种理由不接电话不现身。没几天,她老公出现,说这个托管中心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她没权利私自转让,说就算我们接手他也要砸场子,他老公也不肯将他老婆收的钱退给我们,说钱没收到他手里。我就想问下,这种情况我很被动,我这个6万的转让金在我不想继续履行下去的情况下能否有权追回?(我们 一直没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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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尽快到法院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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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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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