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1月6日加入一家公司,2014年5月12日离开公司
1,在我工作的四个多月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保险。
2,我在2014年4月2日的时候,提出过辞职,公司总是以没有找到人接替工作为由一拖再拖,公司老总也和我单独讲话请求我留下来,我萌生了继续工作下去的想法,后来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大量裁员,我于2014年5月11日接到公司通知,明天上完班就不来了,我的辞职书上面写的也是辞退,后来我要求赔偿,公司却说我是自己离职的,所以我想问问各位律师我这些行为是辞退还是辞职呀,我可以有哪些赔偿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