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母亲之前在一家正规的化工企业工作,今年四月九号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化学反应容器鼓掌,导致容器内稀硫酸喷发,导致右侧面部大面积烧伤,左侧面部,前额,脖子下方斑点状烧伤,已于四月二十五号出院,但是面部已经伤痕累累,毁容。厂方已提起工伤认定,但对于伤残鉴定这一块,厂方只说已经j将材料送到我们当地(江苏常州)的有关部门,但是一直到现在,也未有任何回复。我担心此事搁置时间长了给后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请予以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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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工伤的,可以先申请认定工伤,然后等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如需帮助,可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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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积极和鉴定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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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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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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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需要一点时间的。可询问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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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查询一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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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