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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2年买了一个做活动的手机,是那种露天做活动的,200元一个手机还送号码,当时没签定任何协议,到手后不到一月手机就坏了。后来手机就停机了。如今被告知欠费150多元,很不能理解,既然都以停机,不享受你们的服务,何来欠费的说法,所以拒交。不只有何后果?或是通过何种途径申述解决?

损害赔偿
2014-05-16 22:32:2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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