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只有两个儿子,老大1997年结的婚,1998年分的家,我们是2006年结婚的,到这时他们已经和老大家住了7年了,婚后老人一直和我们住在一起。因为他们有经济来源且能自理所以就没有轮流赡养。但婆婆老是偷用我的东西,穿我的衣服,坏了也不承认,给她买的东西不用不说,还老是说难听的。我给老公洗的衣服,她偷偷的还拿去洗,和我们放在一起的脏衣服,她把老公的拣去洗了,我和孩子的不管。后来我干脆不给老公洗了,她又说我天天用洗衣机就是不洗我老公的。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2004年老公和公婆共同出资盖起来的,婆婆确天天嚷嚷房子是她挣的钱盖的,她看谁好了就给谁,可其实她这一辈子都没挣过一分钱,天天懒的要命,除了躺着就是歇着,连洗衣服做饭买菜都是我公公。对我的孩子更是没法说,两个孩子加一起都15岁了,她一分钱都没给花过。我晚上加班,她都不给我闺女做饭,饿的我闺女晚上咳嗽吐了一地。教育我儿子更绝,说要给我儿子换个新妈妈。我现在上班每天累的要死,天天回家还要看她的嘴脸,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老大家轮流赡养,如果他们和和气气的住我也可以接受,关键是我婆婆天天的无理取闹,偷东西,嫌我孩子闹,这事那事的没有一天不吵的,我实在无法忍受,而且那时他们说过要在我们这院也过7年,可是到现在他们都已经住了8年了,还这样赖着不走,我可以让他们走吗?对这个房子,我可以有哪些属于我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