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年4月入职一家公司,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于12年8月辞职离开,间隔十个月后(13年6月)又返回公司工作,同样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请问可以要求公司赔偿11年至12年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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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赔偿”在劳动合同法中只有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时,才有赔偿一说,你理解有错;第二,你对时间点把握上也有问题,真要赔偿也只从第二次入职时起算,另没签合同并不属于给予赔偿的法定情形,作为员工可主张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不懂的可直接电话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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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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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赔偿13年7月至今的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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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律师处理可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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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能赔2013年重新入职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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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之前的已经超过申请期限,从13年开始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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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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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