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在线咨询我上班了半年,辞职老板也同意,我当时是压了一个月工资的,3.31时老板说押金5.20给我,我4.1离开公司的。我们所有的员工都没有签合同,给我们的压条也没有公司的盖章,只签个名。现在时间到了,我给老板打电话,她叫我工资找财务,给财务电话,她说工资是老板说的算。现在我给老板打电话,她都不接了,这2天我在不同时间打了十来个电话,她都没接,我给她发了条短信,她也没回。请问这种情况下我的押金还要的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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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可以找公司要双倍工资,按你工作年限半年计算,还可以要求5个月双倍工资,另外还可以要求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押金也可以要回来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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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返还。
可以先通过劳动监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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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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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有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那此时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老板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时候,员工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通过这样的方式,也可以让老板尽快的补发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要是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即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的,可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也可以收集在单位上班的证据直接去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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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还要的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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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