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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才结婚两年,结婚到现在男方多次要求离婚,他们有个一岁的小孩,男方又不同意女方离婚后探视孩子,我想问下那离婚时可以跟男方要求赔偿吗?女方还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婚姻家庭
2014-06-21 23:10:36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若能和好就想法改善夫妻关系;如果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可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或不便回户口地办理,可委托律师代理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诉请离婚。如果离婚,父或母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处理方式。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视权。每家的实际情况不同,如果离婚不能避免,可约时间面询,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具体处理方案。若有后续问题或需法律服务可联系我。
  • 男方无权剥夺孩子的探视权。
  • 您好,离婚男方没有过错是不能要求赔偿的,但女方享有孩子的探视权,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
  • 赔偿需要男方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形,可以单位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也可以考虑起诉变更抚养权
  • 没什么可以赔偿的。
  • 你好,男方的要求不合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欢迎来电咨询。
  • 协商
  • 可以起诉, 保证探视权
  • 可以起诉离婚的!
  • 1,探视权是法定权利,一方有权要求探视孩子,若对方阻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明确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该探望方式应合理,若对方再阻拦,法院会警告或拘留他。
    探视权的行使应建立在以孩子的利益第一位的原因,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好。
    2,若夫妻双方都不是深圳户口,但有一方在深圳办了居住证满一年,不愿意回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可以委托律师,采取法院速裁的方式办理离婚,几天之内就可以办好。
  • 如果男方存在法定的过错,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 建议起诉离婚,而且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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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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