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具备房建贰级总承包资质,但是我公司想以epc模式承担一个30亿的房建项目,请问这样的模式行的通嘛?我公司的资质有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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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贵公司只具有房建施工资质,不具有设计资质,因此,不能独立完成epc,但可以考虑与其它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二,一般来说,二级资质不能满足30亿元的项目资质要求。
追问:你好,关于EPC合同,是不是存在这样一种模式。
EPC总承包只负责管理,施工采取分包模式,而分包商具备施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比如说,南车集团没有施工资质,也没有设计资质,但是却承包了工程。而起采取的模式正是分包商具备资质条件,而南车集团确不具备相应资质。
也就是说,EPC总承包商只负责管理,而不具体施工,施工由具备自己的分包商负责。这样的模式对资质要求有什么规定,我公司能不能用这样的模式承包。
解答:您好:
您说的情况不可能存在。因为EPC对总包单位的资质要求不仅体现于施工,而且还需要有设计资质。所以,如果南车集团无施工、设计资质,是不可能取得总包权的。当然,如果南车集团与有资质的单位以共同体进行投标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即使中标,也不可能是南车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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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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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EPC模式承担项目,对公司资质确实是有要求的。
我国实施严格的建筑活动资质管理制度,EPC总承包商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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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