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奶奶1966年左右,因家里独居一人没有了劳力。去上海投靠我父亲抚养。从此家中无人看管,被邻居侵占并在我奶奶的宅基地上了造房房屋至今。我去了乡下几次,主张讨回房屋。未达成协商的目的,对方并扬言打官司解决。我是否可以通过用51年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证作为遗产继承来获得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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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1、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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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房屋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以向村委会申请建房的登记为准。。建议请律师,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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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房屋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以向村委会申请建房的登记为准。如果你的邻居有正式的建房批文,则他是合理建造该房屋的。而且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所以要主张你的权利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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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房屋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以向村委会申请建房的登记为准。如果你的邻居有正式的建房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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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