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都是再婚,男方婚前有一女儿。再婚后有一共同女儿。现有一套房在小女儿名下。男方可否单独在小女儿房产证上添加大女儿名字?婚前男方有一套房改房。在其父母在世进行家庭财产分割时将这套房改房过户到男方名下(时间在婚后)。婚后两人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男方公司还有60万投资款。因男方背叛家庭,如果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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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儿名下的房产不能分割,男方不能单独在该房产证加上大女儿名字。过户到男方名下的房改房要看过户的方式,如果是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的,那么该房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通过赠与的方式过户,赠与合同中写明男方父母只赠与他一人,那么属于他个人财产。共同购买的商品房、投资款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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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有过错,女方可以多分财产,所有婚后财产均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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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件中房改房过户在男方个人名义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出资的商品房以及投资款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证据证实男方存在婚外情过错的,则有权要求多分财产和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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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的,过错方可以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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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女方应当多分。如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电详询。也可以委托我们帮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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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意愿确定后,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制定诉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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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