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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5年12月30日在玉溪市xx医院住院治疗“子宫内膜异位症、卵巢囊肿、粘连松解”由主刀医生(秦山x)行“子宫全切术”损伤双铡输尿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这次手术后——2007年5月我身体不适、小腹疼痛、下身不断半有分泌物渗出、无法正常生活。第二次又住进了玉溪市xx医院治疗“卵巢囊肿”,在6月1日近八个多小时的手术后查出“阴道末端双侧输尿管损坏、尿液渗漏”故本次“卵巢囊肿治疗改为双侧输尿管插管植入术”。至今我无法正常的生活,请问:我该讨还多少的赔偿?

交通事故
2014-09-04 14:55:2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按规定,你应先向当地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才能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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