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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车送朋友回家,车主开车没花车费,我同行中途出事撞人至死,司机也就是车主全责,我和朋友在民事赔偿上有连带责任吗?请问我们按百分比计算应承担多少?我们跟车主是朋友,他开车是为了送我们,那是否需要我们赔偿?谢谢

交通事故
2014-09-19 12:44:5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照最高法院的上述规定,你请朋友帮忙开车,你朋友属于无偿帮工,对于由此导致的车祸,原则上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朋友对于车祸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你朋友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程度承担责任。
    如果购买了保险(如乘坐险),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对于保险公司未赔偿部分,则按情况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 你好,你和朋友没有责任。
  • 按违法及过错来承担相关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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