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我爸 我爸的哥哥 我爸的妹妹
内容: (农村土地)我爷爷当年在分土地的时候 除了给我爸和我大伯分了土地 还留了四亩土地给了我爸的妹妹 也就是我姑姑的名下 我姑姑嫁出去很多年了 之前一直有回来种(经营)这块土地 现在我姑姑不种了 给了我大伯 我大伯现在准备把这块土地给卖掉 请问我爸现在有没有和我大伯共同继承这块土地的权利??? 也就是和我大伯平分这块土地???
另外:我姑姑可以把这块土地买给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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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当初你爷爷把承包地给了你姑姑,你姑姑就有权把这些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给你们村集体内的任何人,当然包括你爸和你大伯。但是现在你姑姑只给你了你大伯,这也是合法的。你爸没有权利分这快递。你姑姑只可以把这块地卖给你们同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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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没有继承的权利,农村土地不是公民的遗产,不能继承。你爸不能与你大爷进行平分你姑姑的一份承包地。集体土地不能进行买卖,只能对外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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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没有去世是不存在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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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土地流转,实际上土地真正的使用权人是你姑姑,她有权转让。如果你姑姑授权你大伯,他也可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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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承包人只能转包不能进行买卖。土地三十年不流动,继承人也只是能继承经营权,土地仍是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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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