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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今年20岁,2010认识一个男的,他是1986年的,我们在2011年有了一个小男孩,但是一直没有登记结婚,也没有举行婚礼。有了孩子后,我就在家带孩子,因为他家人不愿意帮忙带孩子,他又一直没有好好上班,经济来源基本都是靠他父母,到2012年的时候感情就不怎么好了,经常吵架。我就不想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生活了。因为我家里父母刚开始不同意我们在一起,我不敢和家里说,到今年7月底我从他家离开,回我老家去,走的时候我说我们分了算了吧,他同意了,可是后来他又去我老家,现在又跟着我跑父母外面工作租的房子住着。我在外面有一个男性朋友,两人在朝着结婚的方向发展,他也知道了,请问现在他要去起诉我的话,我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婚姻家庭
2014-10-06 23:08:5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没结婚证能离婚吗|||  如没有结婚登记的,可以按同居关系处理就可以。如对子女抚养问题、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的,自然分手就可以。  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 详细>>
  • 你好,你们并未登记结婚,在法律上来说是不违法的。建议处理好小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方选择抚养孩子,另外一方支付抚养费。如没有结婚登记的,可以按同居关系处理就可以。如对子女抚养问题、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的,自然分手就可以。
  • 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你们只要处理好小孩的抚养问题即可。
  • 你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你和他分手,孩子由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付抚养费。
  • 没有证据,什么都不承认
  • 没有责任,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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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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