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六岁母亲就去世了,从小就跟爸爸长大,爸爸就是个普通工人,很早就下岗退休在家,家里经济困难一直吃低保,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不是向亲戚借就是我用奖学金赚,家里掏不出多少钱。成大过程中爸爸找了很多女朋友,也结了几次婚,离了几次婚,现在和一个阿姨勉强维持着一份婚姻,这个阿姨也是再婚,有个女儿,不和我们住,她嫌我爸穷,窝囊,常常无故和我爸吵架,常常几天离家不回来,我现在在外面租房住,每次回来她都不给我做饭,每次我都要从外面买吃的回来,她和我爸结婚这几年我基本没感受到过家庭的温暖,但想到父亲年龄大离婚后内过老来无伴一直隐忍。现在我也工作两年了,独自面对着社会的压力,无处倾诉,而爸爸的婚姻一直是我背后的阴影,最近听同事说我爸爸这套房子有可能未来要我和这个阿姨分,因为这套房子是我爸单位分的,至今还是租的状态,我爸曾经买断有笔钱能钱买下来但他却一时糊涂用来和这个阿姨成家装修用了,现在他们结婚了,我听说这房子以后即使买下来也是我和阿姨分,真的吗?我爸的态度还是想勉强维持着段婚姻,每次和他聊起这房子问题他就一直回避,但想到以后这房子的继承我就头疼,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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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该先看去世的人生前有无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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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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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让你爸爸立遗嘱他的部分由你独自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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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不妨换位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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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还是婚后的?婚后的才可以分割。如果您考虑到您父亲百年以后的事,那就可以让您父亲立遗嘱写明都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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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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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话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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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