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广告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第一个月工资作为押金,工资第二个月开始发,合同上注明工资每个月发放,未满两年提出辞职的,第一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公司。我已经在这上了大半年的班了,老板经常不在公司,而且还拖延工资,找不到人,电话也打不通。现在已经两个月的工资没有发了。如果我现在提出离职,第一个月的工资是否能拿到,我应该通过那个部门申请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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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双倍工资赔偿,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追问:若是不得已要申请劳动仲裁的话,需要聘请律师么?要是需要的话,大概需要多少费用呢
解答:您好,要看实际情况的,建议电话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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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您系公习拖欠工资导致的离职违约金无需支付,您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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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局仲裁委,当地,你也可到街道或镇的劳动中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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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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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劳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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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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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