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的A/B两家4S店,为抢夺客户,以低价为诱饵,促使我订车,当我在A家谈妥价格交完定金后,B家又报以更低价格诱导我去B家购买,我又在B家交了定金,结果A家又报了更低的价格叫我再回去,如此反复,使得我对4S店的信任降到极低,进而对该品牌的内部管理产生质疑,对汽车质量也抱有担忧,就算再便宜我也不想买了。我现在尚未提车,希望解除合同退还定金,但卖方以定金为由不肯退还。我后来仔细查看了购车合同,其中一条是:“买方支付定金后,向卖方提车解除本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注意这段话:是“提车”,不是“提出”(我的理解是提车后解除本合同,买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我至今尚未提车,是否有理由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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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能退吗||| 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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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单方违约,4S店有权没收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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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打印错误了,应该是“提出“而不是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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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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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