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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男朋友同居3年,还没领证。因为他嗜赌成性,想要分手。两人有一2岁半孩子,基本女方一人带大。去年女方回娘家,男方欠下2万元债务。两人无共同财产,女方有订婚时男方赠于的5万元礼金。孩子户口还没上? 请问分手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分配?孩子上户口所缴纳的社会抚养金要共同承担吗?男方所欠的债务女方也要承担吗?礼金钱需要归还男方吗?分手后女方可以向男方索要精神损失费吗?若男方不愿分手可以到法院起诉吗?以什么名义起诉?

婚姻家庭
2014-11-16 14:22:5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如实施了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配偶的行为,造成无过错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内心的创伤,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就其所受的精神损害要求过 详细>>
  • 分手不需要上法院,孩子的抚养权达不成共识,需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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