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贷款公司我和说无需抵押便可以贷款,承诺只要提交了资料和签了合同便可放款,然后我和自称是该公司的周经理以传真的方式签了合同,因为当时在外面传真,没有仔细的看合同!签完合同后,周经理和我说要支付2000元作为合同履行金,我支付2000元后,周经理叫我打电话给一个姓郑的财务,然后郑财务又说要支付6000元作为个人收入保证金,我再次支付了3900元后发现不对劲,然后上网查询到该公司的客服电话,打电话过去后得知根本就没有周经理以及郑财务这两个人,意识到被诈骗后马上到了当地派出所报警,周经理得知我报警后便说既然报了警,那么所有钱都不会退还给我,日后以我报警让他们公司遭受名誉损失的理由将我起诉,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