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个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问题。我家原有4亩的农村集体土地是1999年村里统一测量分配到各家各户的口粮地,有发放土地承包合同、期限30年,后因2003-04年期间父亲去世,我们子女都在外读书,家中就母亲一人后也出去打工一年左右,回家后土地被村里其他人拿去耕种,因现在我们哪土地要进行重新确权登记,但找之前拿我们家土地去种的人协商他不归还土地,说他们也有哪块地的承包合同,但我们家的合同并没有到期,也没有同意土地给他们使用,问村里为什么我们家的口粮地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家也没主动放弃的情况下未经原使用人许可的情况下可以重新订立新合同,村里的答复是他们也不知道谁办的这个事,村里的现在意思是让我们家先找对方协商,问题协商了对方拒绝归还(对方本以是村里的承包大户,承包了村里的几十亩地,现在还要侵占人家口粮田),请问这个事情我们该怎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