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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44岁,给老板开半挂车搞运输,2012年8月份在山东淄博 出了追尾事故导致我受伤,事故认定是我的全责,住院治疗的费用都是老板支付的现在我和老板都想私了,前段时间我们去伤残鉴定中心咨询过,说是构成十级伤残,我想咨询一下,我要不要承担一部分医药费,如果私了的话我向老板要多少赔偿比较合适。老板医药费花了12万,我有两个孩子,大的11岁,小的2岁

交通事故
2014-12-08 21:31:1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 详细>>
  • 你好,你属于雇主和雇员之间的责任,如果比照工伤并且你辞职不干了,那么你自己能够获得大概15个月左右工资,抚养费另算。负责任的讲,我希望你能带上相关材料来律所,我给你看完以后再做详细的解答,或者给我打电话咨询。
  • 按照天津的城市户籍的标准,伤残补助在六万多,其它的项目需要看你的情况,建议来所详谈
  •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
  • 您好,这部分费用,是保险公司可以报销的,你作为雇佣或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伤残赔偿金和相关补偿,具体数额建议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 尊敬的网民,您好:
    个人认为你构成工伤。公司应支付你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如您有其他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随时拨打我的电话或来律所与我面谈,享受终身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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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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