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的公司,当时章程约定的认缴出资时间是2014年12月31日。现在股东已将资金存入基本户。会计要出资证明。请问出资证明由谁开?是否需要验资?如果我想延缓出资时间怎么办?(问过工商,说不给改认缴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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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经过繁琐的手续找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工商登记部门也不须查验验资文件。股东缴纳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全体股东签字,未签字的应当注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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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现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实务的操作中,认缴出资时间到了,需要验资报告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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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出资证明书为非股权证券。即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并非由出资证明书所创设,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来源于股东的出资,出资证明书只是记载和反映股东出资的客观状况,因此,它与设定权利的股权证券不同。 第二,出资证明书为要式证券。即出资证明书的制作和记载事项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进行。 第三,出资证明书为有价证券。出资证明书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重要凭证。但是,出资证明书与股票不同,股票是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而出资证明书则为不流通的有价证券或者是称为流通受到严格限制的有价证券。 第四,出资证明书为所特有。该特有相对于来讲的,股份有限公司表现股东权益的凭证称为股票,而不称为出资证明书。 第五,出资证明书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签发的证明股东权益的凭证。公司未成立之前不能向公司的股东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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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份认缴后,常理时需要出资的,但是也可以按照约定时间出资,但是也要在法定的营业期限之内做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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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