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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青海湟源县人)于2012年7日一2015年7月18日跟青海省**有限公签定合同期为合同工(吃住全包),由于便于工作住在公司的生活期 由2014年8月18日中午应突然晕了过去,贵公司派人派车送望格尔木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并联系家人,人民医院诊断结果脑出血。我哥今年四十六七一直到现在没有结婚,有两个弟弟,他们也没有稳定的收入,真是大难临头,当时我哥还没醒过来的情况下公司领导起这不是工伤公司不承任何药费,眼看没办法的情况下在走头无路时弟弟向公司打了十一万元的借条后在能让哥哥继续治疗,经过四十几天的治疗人终于醒过来了,医院住不起,公司又不管在无耐的情况下回到了家(湟源)在养病的期间公司再也没人来过问,后来我听说公司把个人医保上的药费全报了并拿回了公司,事情经过大慨就样,当时现场是无人理解,只能用一个惨子。 我的问题是合同未到期又是在公司生活区突发脑出血是不是工伤,公司有没有负任, 我向贵公司已哥哥的名字打了借条公司报个人的医保证上的钱合法吗? 难道这情况就没有人管?

合同纠纷
2014-12-22 15:34:0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休息期间(哪怕上着班呢)突发疾病,应该够不上工伤。若有证据证明你哥生病是由于工作造战的(即因果关系)那么公司有责任,否则公司不承担责任。只与用你哥的名义报了医保公司拿走了,从程序上讲有违反规定当然责任在医院和医保部门)但在本质上讲也是可以的。因为你哥借了公司11万元,公司拿医保报的钱抵债是可以的。
  • 2013工伤认定办法全文|||  2013年工伤认定办法 还是继续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8 号新修订的《工伤认定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 详细>>
  • 不属工伤,只能按照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和权益,也可以同单位双方协商解决。
  •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内容时突发疾病后48小时内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内容时突发疾病后48小时内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 如果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内容时突发疾病后48小时内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具体可以当面或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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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