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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什么样的刑事案件法院是走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从到法院到开庭到下判决书共几天?谢谢解答!

刑事案件
2016-12-31 16:02:0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上述案件,不论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应具备“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轻微”的特点。另外,对公诉案件被告人可能判处免予刑事处分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当然,适用简易程序,首先还是要保证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不能为了简便、省事而将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按简易程序审理。为此,刑事诉讼法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必须符合以下三条规定: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 [1]
    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4.其他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理由。 [1]
  •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从以上程序时限看,刑事案件一般案件在6个月左右可以宣判,复杂的案件可以达到一年以上。
  • 一般会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下达判决书。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而法院在受理检察院的公诉案件后,至少应在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并通知开庭,也就是说开庭一般是在受理之后的半个月以后,宣判则应在开庭后的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

    当然,这只是一个大概的时间,如果案情特殊的,经批准后还可以延长审限,则相应宣判的时间也可能会更长。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三年以下简单案件
  • 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为二十天。
  • 您好,案件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并同意走简易程序的法院可以走简易程序。
  • 咨询经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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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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